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 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 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 套/年。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甲方为电影《 》的著作权人。甲方现授权乙方为电影《 》进行院线发行代理。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影片《 》的院线发行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电影简述:影片名称: 导演: (以下称本片)第二条:代理权限甲方授权乙方为本片中国大陆电影院线发行代理。(以下称中国大陆为全国)第三条:代理期限乙方享有的发行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在发行期满后,甲乙双方若无异议,自动续约两年,以此类推。其中一方若有异议,在合约到期前一个月内,可停止续约,但要以书面通知为准。双方停止续约时,乙方代理甲方版权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各类合约将继续执行,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双方停止续约后,乙方不可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新的版权合约或发行合约。第四条:影片材料的提交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与本片相关的下列材料:1、 基本材料影片D5带一盘、影片主要人物介绍、主创人员表及艺术简历。2、 宣传品与电影宣传发行相关的剧情剧照、人物剧照、拍摄花絮、预告片。
(以下简称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1、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3、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 代理事项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采用 方式代理本案,并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第二条 代理工作范围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项:整理诉讼证据、撰写诉讼文书,根据诉讼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门查询、调查档案、参加法庭审理;2.2、根据案件需要及案情进展和所出现的不同情况,乙方应为甲方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2.3、根据案件需要甲方办理的调查取证、诉讼保全、文书递交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代缴诉讼及其他费用等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书的应由乙方撰写并交与甲方。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 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 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 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 鉴于甲方的专业、 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 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1.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乙方微博账号: @ ; 乙方直播平台IP: ; 其他自媒体IP: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1-1-4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1-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1-2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地址:邮编:委托方(乙方):地址:邮编: 电话: 身份证:密级: 种类: 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 鉴于甲方的专业、 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 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1.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乙方微博账号: @ ; 乙方直播平台IP: ; 其他自媒体IP: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出租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签约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二、出租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一)房屋权属证明;(二)身份证明;(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四)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员及外资机构的,还应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三)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四)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四、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六、出租方可通过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信息网( )”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代理保证金情况。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一、经销范围(一)地域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行政区域内推广甲方的____产品,成为甲方在该区域的经销商。(二)尽管有上述授权,但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将其产品出售给销售区域内的主要客户,主要客户名单及其不时的修改由甲方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向销售区域内的甲方主要客户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自行出售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三)乙方的经销权不是独占和排他的。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决定授权其它的销售商在该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出售给其它乙方的货品价格不低于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四)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因此,乙方不得以或试图以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合伙人、代表、代理人或特许商的身份开展业务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如此表述。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被视为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有上述关系。乙方应以本人身份进行产品销售,并且为自身利益与顾客签订购销合同,并且应自行独立承担其在该等购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声明、证或陈述。乙方违反前述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性文件和作出的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资源、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项目进行广告代理事宜吗,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代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房地产开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公关活动、监控、广告效果评估等代理事宜。第二条 代理期限(1)合作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期_________月。(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就续签合同进行协商。合同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同签订或自任意一方提出终止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为止。第三条 代理内容1.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收集、与竞争对手优缺点比较、竞争对手近期的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广告推广状况分析)。(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包括电视收视率、报纸阅读率、广播收听率等媒介资料的提供与分析)。(3)根据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项目整体宣传策划方案及销售建议。(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6)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广告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