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品牌建设,让农民工“用”法律援助。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为农民工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优援,进一步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加强对案件跟踪督导,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鼓励和支持律师和相关法律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三)深化体制机制,让农民工“靠”法律援助。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联席会议作用。依托我市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在开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主动与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卫生、工商以及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更好地实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行政执法的衔接。
2.强化事中监督程序。对于农民工维权案件,安排专人跟踪了解,组织开展常态化旁听庭审,切实了解承办律师办案过程、办案态度、办案责任心等情况,督促承办律师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避免法律援助“走过场”,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农民工对案件办理进度和情况的及时了解,提升农民工法治获得感。3.严格事后评估程序。对于农民工维权案件,实行一案一回访制度,对于已办结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及时回访,将受援人满意度、办案机关评价与案件补贴相挂钩,激励承办律师提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升整体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宣传引导,让农民工“知”法律援助。提升用工双方的法律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深入基层,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施工单位和农民工普及法律援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宣传引导,让农民工“知”法律援助。提升用工双方的法律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深入基层,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施工单位和农民工普及法律援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二)深化品牌建设,让农民工“用”法律援助。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为农民工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优援,进一步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加强对案件跟踪督导,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鼓励和支持律师和相关法律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三)深化体制机制,让农民工“靠”法律援助。
(二)深化品牌建设,让农民工“用”法律援助。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为农民工群体开通“绿色*”,做到应援、尽援、优援,进一步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加强对案件跟踪督导,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鼓励和支持律师和相关法律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三)深化体制机制,让农民工“靠”法律援助。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联席会议作用。依托我市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在开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主动与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卫生、工商以及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更好地实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行政执法的衔接。
五、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打算一是基层司法行政基础不够夯实。一方面部分司法所距离省级示范司法所要求还存在差距,达标仍有难度。另一方面基层调解委员会和调解队伍力量依然不足。目前全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各村(居)调委会调解员配备率较低,达不到省厅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质量。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短板。各单位法治人员力量比较薄弱,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机构改革及部门调整造成的执法权与处罚权分离情况依然存在。三是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在实际工作和岗位大练兵中发现,部分人员工作标准不高、业务水平不够,存在潜在的监管风险。下半年,一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基层司法所提升改造,目前,区政府已划拨XX商品房,共二层、200平方米,作为XX司法所新办公场所,房屋正在装修中。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落地。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
(三)注重多调联动,提高人民调解成效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及建设,深化警民联调、诉调对接工作,完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协调各乡镇(街道)部门力量,充分发挥民政、妇联、社保、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全面排查机制,丰富排查手段,将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做到矛盾“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4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565件,调解成功565件,成功率100%。五、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打算一是基层司法行政基础不够夯实。一方面部分司法所距离省级示范司法所要求还存在差距,达标仍有难度。另一方面基层调解委员会和调解队伍力量依然不足。
(三)注重多调联动,提高人民调解成效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及建设,深化警民联调、诉调对接工作,完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协调各乡镇(街道)部门力量,充分发挥民政、妇联、社保、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全面排查机制,丰富排查手段,将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做到矛盾“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4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565件,调解成功565件,成功率100%。五、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打算一是基层司法行政基础不够夯实。一方面部分司法所距离省级示范司法所要求还存在差距,达标仍有难度。另一方面基层调解委员会和调解队伍力量依然不足。
二是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扎实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关工作,对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指引,压实工作责任、拉高工作标杆、补齐工作短板,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三是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组织各所开展司法所高质量发展互查互评工作,开展特色司法所创建,在2024年底前,启动相关创建工作,至少培育1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司法所品牌,推出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落实室外法治阵地建设。全力建设县级法治广场,绘就法治“一张图”,打造全县“一体两翼一长廊”法治文化阵地,全面融入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治经典、反电诈、道路交通安全等元素,同时推动各镇、各村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法治宣传阵地。
五、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建立社会和谐屏障。一是抓实重点人员管理。投入财政资金80万元用于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实现社区矫正对象自助入矫报到、智能心理评估、智能监管、可视化应急指挥等多项功能。巩固“队建制”改革成果,定期召开矫情分析例会,强化研判机制,筑牢社区矫正安全底线。今年累计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19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09人,目前在册150人。持续推进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加强安置帮教人员摸底排查,上门走访和困难帮扶,全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796人,其中重点对象47名,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进一步发挥远程帮教会见系统作用,解决交通不方便、会见需求量大等问题,全年共受理远程探视申请505起,成功探视480起。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搭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2月中旬到4月底,开展安置帮教暨矛盾纠纷“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活动;5月起,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活动;2023以来全县共受理矛盾纠纷2997件,调解成功2955件。
(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扎实推进依法治区。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xx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各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2021年度述法工作,扎实开展全市第四批“一优十佳”法治示范创建和全省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按时完成评选推荐工作。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民法典走进社区”“法律志愿服务”等活动xx场次,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份,培训法律明白人xxx余人次。二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积极开展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x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x件,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x场次,出具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xx份,开展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发现并整改问题x个,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并整改问题x个。(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助力法治xx建设一是加大行业整治力度。扎实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通过函送相关部门、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排查问题线索x人x条。全面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对经费保障、案件受理办结和补贴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排查问题x条。有效落实违规有偿法律援助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排查出“案件受理登记不完善、部分代理案件未开具发票”普遍性问题x条。二是提升法律援助质效。积极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举行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宣传x场次,受理指派农民工讨薪案件xx件,挽回经济损失xx余万元,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x件。累计办理法律咨询事项xxxx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xx件(其中刑事案件xx件、民事案件xx件),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xx件,发出法律援助案件整改提示函x份、督办通知书x份。三是优化公证便民举措。梳理印制常见公证类型证明材料清单,通过QQ、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畅通公证咨询渠道,优化办证程序,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累计办结各类公证事项xxx件,业务收费xx万余元,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公证知识宣传x场次,为特殊群众提供上门公证服务x次。
1.加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按照立足xx、着眼全局、民主科学的原则,先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印发《法治x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x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擘画路线图。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工作部署会,成立xx县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组,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和流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截至5月底,共审核合同协议xx份、参与政府常务会议x次,给予上会议题合法性审查近百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xx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xx件,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走深走实,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六)强化高压震慑,释放“三不腐”一体推进综合效应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深化工程项目、自然资源、国企、金融、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治理,防止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紧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本级管理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腐败案件,深挖影子股东、期权腐败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以典型案件推动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效应。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强化线索分析研判,优先处置上级交办、督察通报、巡视巡察移交和本级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精准审慎从严从快追责问责,提高线索成案率。开展案件质量提升月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委领导开展首场谈话、靠前驻点指挥,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指导,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帮助审查调查对象深化认识、转变思想。
(二)丰富路径,支持青年参与社会治理。一是发挥青年社团对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支持有影响力的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团建项目。开展青年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积极撰写青年提案。二是推动驻X高校与乡村社区、文化景区结对,分行业、分系统组建青年志愿服务队伍,推出一批社会需要、青年热衷、群众欢迎的精品服务项目,让青年发展与城市建设双向奔赴。(三)优化服务,营造青年友好城市氛围。一是拓展青年活动阵地。在青年集聚地打造“青年之家”,依托科技园区、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举办青年联谊会、文化沙龙等活动,增进青年跨行业、跨系统、跨地域交流,解决青年的交友、婚恋需求。二是扎实做好人才驿站与“青年之家”的协同联动,探索设置青年人才服务区,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技能培训、志愿活动等公益性、综合性服务信息,切实将“政策暖风”吹进青年人才心里。同时强化底线思维,对驿站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负面事件进行推演,制定舆情应对预案。
普法志愿者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普法工作,结合“XX普法行、“法律六进”、“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在全县X个乡镇广泛开展双提升工作宣传。每周五结合常态化文明实践活动,普法志愿者沿街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双提升宣传工作,营造“家喻户晓、全员齐参与”的良好氛围,提升知晓率和满意度。四、强化职能发挥,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力提升弱势群体的维权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力争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解”,为矛盾双方排忧解难,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率奠定坚实的基础。切实强化“两类”重点人员监管。组织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回访摸底排查,持续消除隐患风险,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帮扶、救助,年补助救济金约4万余元。
(二)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通过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但仍不稳定,水质改善工作任重道远。三是生态环境执法需进一步加强。(三)持续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扛牢压实整改责任,以问题整改倒逼环保责任主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四)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复核评估顺利通过。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继续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按照省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县(市、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并加强与省环科院沟通协调,确保通过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五)继续谋划好项目工作。加强与省厅、市局汇报对接,准确把握项目支持方向,继续谋划包装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社会资本支持。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一)加快项目施工进度。邝庄一期地块计划2024年10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邝庄C区河西2地块计划计划2024年10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邝庄C区计划2024年12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邝庄区03、04地块计划2024年12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睿智小区B地块计划2024年10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二)推动主营业务做优做强。一是房地产业务,国控房地产营销公司与国控政和营销中心共同发力,持续推进剩余房产和商业去化。二是新能源业务,完成下半年光伏发电任务586万度,做好“三无小区”充电桩的运营管理工作,完成光伏整县推进企业对接工作。按照xx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要求,开展市场宣传和项目实施,年内完成新增50万平方供暖面积目标任务。三是物业管理,做好项目现场运营管理和品质提升的同时,努力提升业主满意度。
(二)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继续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深化律师进网格,切实发挥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丰富公益法律咨询服务供给渠道,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基层公共事务管理事项,切实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加强调解员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增强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三)扎实推进特殊人群管控。通过心理讲座、心理评估、心理危机筛查、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教育疏导,克服不良心理,化解心理危机。通过帮教小组等多渠道了解其相关情况,加强普法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加强部门间沟通衔接,强化工作协同配合。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和衔接配合。加强入矫、警示教育,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提高其悔罪意识和法治意识。定期走访,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人员情况。
(四)聚焦主线,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勇担使命。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管控,对重点管理对象认真梳理排查,落实“一对一”管控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稳得住,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强化监督考核,促进调解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强化安全工作制度落地落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发现得早、防范在先、处置要快。(五)聚焦主旨,在优化法律服务上普惠高效。
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载体,丰富普法内容,打造普法新特色、新品牌。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实,针对性开展好重点人群、重要法典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不断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水平,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效,有效丰富基层社会治理新力量。三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科学整合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畅通弱势困难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渠道。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面推广“百姓评理说事点”好做法,统筹协调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村居法律顾问等力量,及时有效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做好两类特殊人群管控,全面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安全稳定水平。
(三)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矫正对象定期汇报思想等报告制度、迁居、社区服务、请销假等制度;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化,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强化管理。(四)做好安置帮教服务管理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规范化的要求,围绕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认真落实衔接、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措施,强化基本信息核实,做到摸清底数,建档造册,分类管理,探索研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工作机制,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要及时与公、检、法等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排查工作,确保刑释解教人员100%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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