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Word文档 > 合同协议 > 劳动合同> 园林绿化管护合同

园林绿化管护合同

  • 页数:11页
  • 字数:约 5500 字
  • 大小:55.00KB
  • 格式:.doc
  • 版本:Office2016及以上版本
  • 作者:Tovelo_PPTer
  • 园林绿化管护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城市绿地养护标准》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柯坪县城区公共绿地承包管护事宜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 养护内容
    1. 养护内容( 以打√为准):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 □√土壤施肥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中耕除草
    □√植物( 树木、 绿篱、 草坪等) 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 旱、 高温等)
    □√绿地保洁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 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2. 养护工作量的确认: 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 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 乙方进场后, 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 应在进场后_5_天内, 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 甲方接到报告后_10_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 并在计量前_2__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进场后_10_天内, 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 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 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 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 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12 个月 ,自2017年5月15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止; 如合同到期后,新方案未获批之前,此合同自动往后顺延,甲方需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通知乙方,所需费用根据养护标准按实际养护时间折算。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 养护质量
    乙方的养护质量, 必须达到《新疆城市绿地养护标准》及《柯坪县城市绿地养护规范和评分标准》规定的要求。
    2. 养护考核
    (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 规范、 本合同的要求以及乙方所制定的管护实施方案进行养护, 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 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 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 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 更换、 重做、 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 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 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 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 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 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 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 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成立督查小组,由小组对乙方实施管理监督并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 乙方对督察组发出的书面指令应予执行,如对指令有异议可申诉。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任命齐桂英为现场负责人, 按合同履行义务,同时必须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2) 乙方根据工作需求向甲方发出工作函,甲方签收(不得拒收)。
    (3) 乙方如需要更换现场负责人, 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 履行约定的义务,同时必须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4) 乙方现场负责人不称职时, 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 建议撤换; 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现场负责人的通知时,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 以称职人员替代。
    3. 甲方工作
    (1) 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 草坪、 花卉、 绿篱、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 列明范围或清单, 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您可能喜欢的文档

查看更多

热门劳动合同

今日更新

在线
客服

相关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