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Word文档 > 合同协议 > 销售合同> 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合同

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合同

  • 页数:7页
  • 字数:约 4510 字
  • 大小:33.86KB
  • 格式:.docx
  • 版本:Office2016及以上版本
  • 作者:南域PPTer
  • 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约地点:北京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就派遣乙方人员到甲方从事技术服务工作事宜,为保证甲方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及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范围及内容
    1.1 乙方以安排人员到甲方现场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外包服务。(上述乙方安排的到甲方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在本合同中统称为“现场技术人员”)
    1.2 工作地点、工作期限、现场技术人员人数及资格要求如下:
    1.2.1 工作地点:北京
    1.2.2 工作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1.2.3 现场技术人员人数:1人。
    1.2.4 现场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乙方所派遣人员试用期为 15 天。如乙方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2.1费用。
    2.1.1人员费用单价为 5000元人民币/人/月
    2.1.2如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和维护结束时间与本合同第1.2条的约定发生变更,双方则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费用结算标准为 人民币4000元/人月,未满1月则按 元人民币/人天计算。实际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的确认依双方协商后为准。
    2.2付款方式。
    2.2.1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期限结束后并在双方签署书面认可的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确认书后付款。
    付款方式为: (季付 半年付 年付),合计: 元(人民币),
    付款日期: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如因发票问题延误付款时间,由乙方承担责任。
    2.2.3如因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服务结束时间变更,则以变更后的服务结束时间为准。
    2.3 付款账户
    甲方按照如下账户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的费用。
    公司名称:北京九运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西客站南路支行
    账号:0200299709000020586
    第三条 权利及义务
    3.1甲方权利
    3.1.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维护计划对现场技术人员按照甲方临时人员编制进行管理。
    3.1.2甲方有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对现场技术人员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内部调动。
    3.1.3甲方有权制定工作方式,如加班等。
    3.1.4甲方有权对现场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应用能力、工作状况进行考核,有权根据考核结果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
    3.2甲方义务
    3.2.1甲方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合理安排部署现场技术人员工作,保证日常工做的高效有序。
    3.2.2甲方安排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设备维护,甲方有责任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人员安排。
    3.2.3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工位、加班餐;如有外出维护,则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人员安排食宿;如有外地维护,则甲方有责任为乙方负担交通费及食宿。具体标准由甲方制定。
    3.3乙方权利
    3.3.1乙方有权了解现场技术人员在双方合作期间的工作表现。
    3.3.2乙方有权在项目终止时对乙方人员进行调配。
    3.4乙方义务
    3.4.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现场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水平符合甲方项目要求。如技术人员在工作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安排其他技术人员前来解决。
    3.4.2乙方应保证现场技术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场所,保证甲方项目能够如期启动。
    3.4.3现场技术人员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加班、维护或外出维护。
    3.4.4现场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的信息安全、信息保密等信息管理制度及其他甲方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4.5乙方承认,现场技术人员在项目开发期间的一切工作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人员变动
    4.1 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换现场技术人员。
    4.2 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如重大疾病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工作的,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并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更换的技术人员,由甲方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由甲方安排工作。替换人员未到岗时,原技术人员不得离岗,以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4.3 甲方要求更换人员:如果甲方对现场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难以满足甲方工作需要的,则甲方有权提出人员更换;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更换的相应技术人员,甲方对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由甲方安排工作。如未通过考核,乙方负责继续协调解决,并扣减乙方的相应工作量,如因此导致工作延期,乙方不再收取延期工作量的费用。

您可能喜欢的文档

查看更多

热门销售合同

今日更新

在线
客服

相关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