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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14篇)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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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范文通用14篇

    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是最常见和通用的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从内容上讲,工作总结就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体检查、总体评价、总体分析和总体研究,分析成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的文章14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县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和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防止杜绝干预司法行为,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确保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推动审判、执行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高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市法院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扎实有效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行动。主要在以下五方面展开:

    一是积极组织学习,提高纪律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学习”三个规定”具体内容,相关文件精神及领导讲话原文,学深吃透,弄懂弄通学习要义,在思想上统一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组织全院干警结合党性分析检查、自身岗位实践等开展自学活动,加深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让干警们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情况发生。

    二是认真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落实”三个规定”自查表,签订《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院政治部审务督察室会同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执行”三个规定”全面摸排情况进行了监督,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敲响警钟。充分利用法院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三个规定”有关精神,警示干警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守住规定红线不放松。将以省法院的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各项要求的落实,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案件评查等有效方式,认真摸排本院干警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格追责,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工作机制。

    该院为了保证专项整治有效开展,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翁建军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组织,规定以部门为落实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分管院级领导全面抓好分管部门专项整治,承担分管责任。还对具体负责抓落实监管部门及联系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专项整治督促检查等事宜作出安排。

    第二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开展的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苏家屯区法院认真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三个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持续开展学习《法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十个严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十个不准》等法规制度,以庭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掌握具体内容,指出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在法院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内楼梯间屏幕上发布以上法规制度,更加方便学习,夯实思想根基。

    以案为戒,强化警示教育

    召开民事审判部门党风廉政会议。对《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典型案例通报》《关于全省法院2018年查处十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和《2019年全市法院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进行全文传达,引导干警汲取深刻教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涛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体干警要以案为鉴,注重与律师的正当交往,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遵纪守法。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要求大家思想上要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并针对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用发生在我院的典型案例进行提醒教育,要求干警要遵规守纪,提升办案质效。

    召开执行部门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会议。针对近期查办的我院干警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党组书记、院长王文革和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对执行局全体干警分别从廉政方面进行提醒告诫,提出要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与律师之间不正当交往,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完成好本职工作。

    集中申报、摸清底数、认真排查

    纪检监察室下发《关于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院人员集中申报亲属从事律师执业的情况,建立工作信息台账,定期跟踪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便于全院干警知晓,加强有效监督。为了进一步查找法院突出问题,对执行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通过电话沟通的形式征求本辖区执业律师代表意见,为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定期开展廉政回访工作。随机抽取本年度已结案件,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廉政回访,询问了解承办法官等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情况。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通过抽查部分案件,发现个别执行案件没有廉政监督卡,已告知整改并要求在以后工作中严格规范廉政监督卡。

    通过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全面加强法官的司法作风建设,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的行为,切实提升风险防控意识,促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第三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县人民法院在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学习认识到位、对照查摆到位和监督检查到位,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学习认识到位。该院扎实抓好三个规定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从内心深处构筑起不为案件找关系、不办关系案的隔离墙。一是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6月5日下午,院党组书记、院长年颖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三个规定。通过学习,全体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出台三个规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致表示自己要在干警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二是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6月8日下午,该院集中全院干警学习了三个规定,院党组成员分别组织各分管的部门认真开展讨论与自查,每个干警写出了学习心得体会;三是组织退休干部学习。6月9日,该院邀请退休干部召开座谈会,该院监察室主任与退休干部一起学习了三个规定全文,老干部畅所欲言谈三个规定的意义,同时进行了自查,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对照查摆到位。全院干警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有个别干警解剖了自己曾因碍于亲情、友情,在自己所办的案件或同事所办的案件中打过擦边球,但今后在办案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对涉及到应当回避的案件依法自行回避。

    监督检查到位。为了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该院从四个方面强化监督措施。一是公开承诺,全院干警及退休人员写出了一式两份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向院党组作出承诺,一份留给本人,一份交监察室。部门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的承诺书张贴在院内公示栏,自觉接受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监督;二是充分利用政法系统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精神,引导全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三是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四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锡盟公安机关多措并举,不断加强三个规定的学习教育,积极引导全体民(辅)警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安队伍安全稳定。

    组织动员全方位

    东乌旗公安局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东乌旗公安局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了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队伍的监督管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全方位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

    学习教育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党委把三个规定作为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的重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涵盖全体民警、辅警集中组织学习,各支部累计学习21场次,参学民辅警314人。做到了警示常提、逢会必讲,对所有民警、辅警的学习教育做到一个不漏。

    签订承诺书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一个不漏地签订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共签订《承诺书》314份。

    发放口袋书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把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口袋书314份,一个不漏发放到全体民警、辅警手中,随时随地可以学习,提醒民警、辅警严格遵守规定。

    制度上墙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把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海报240份,在全局每间办公室、每个办案区进行张贴,全部上墙,严格遵守并执行三个规定,做到一个不漏。自检自查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对照回头看目标任务逐一进行自检自查,全面彻底深入查找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中是否存在突出问题,并由各警种统一填写了自检自查报告。

    督导检查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科室所队对民警、辅警的学习、自检自查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次,做到一个不漏。督促全体民警、辅警熟记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的内容,对学习效果不好的督促部门领导加强学习、责令整改。

    第五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为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使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一、制定相关制度。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了学习心得。三个规定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8月30日把从2012年以来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档案,未发现存在领导干部、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四、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我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截至目前,我所办案件中,未出现有关领导对具体案件打招呼、作批示的情况,但出现一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培训,确保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第一位干警。一是全文学习传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内容。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处置工作规程》以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

    第六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县人民法院在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学习认识到位、对照查摆到位和监督检查到位,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学习认识到位。该院扎实抓好三个规定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从内心深处构筑起不为案件找关系、不办关系案的隔离墙。一是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6月5日下午,院党组书记、院长年颖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三个规定。通过学习,全体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出台三个规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致表示自己要在干警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二是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6月8日下午,该院集中全院干警学习了三个规定,院党组成员分别组织各分管的部门认真开展讨论与自查,每个干警写出了学习心得体会;三是组织退休干部学习。6月9日,该院邀请退休干部召开座谈会,该院监察室主任与退休干部一起学习了三个规定全文,老干部畅所欲言谈三个规定的意义,同时进行了自查,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对照查摆到位。全院干警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有个别干警解剖了自己曾因碍于亲情、友情,在自己所办的案件或同事所办的案件中打过擦边球,但今后在办案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对涉及到应当回避的案件依法自行回避。

    监督检查到位。为了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该院从四个方面强化监督措施。一是公开承诺,全院干警及退休人员写出了一式两份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向院党组作出承诺,一份留给本人,一份交监察室。部门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的承诺书张贴在院内公示栏,自觉接受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监督;二是充分利用政法系统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精神,引导全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三是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四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第七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玉门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落细落实。

    将三个规定两个办法纳入院党组、各支部及全院干警集中理论学习计划,通过组织学习、研讨交流、理论测试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全院干警认真领会相关要求,熟悉掌握具体内容,高度重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意识不断增强。

    按照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要求,院政治部、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好廉政专员入选关,切实将政治好、业务强、作风硬的19名年轻优秀干警选为党务廉政专员,负责各庭室记录报告平台的技术指导、督促提醒、分析汇总等工作,为落实三个规定奠定基础,确保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院党组牢牢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扎实部署三个规定各项工作,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纳入庭室、干警绩效考核体系。院领导带头学习规定、办法,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记录报告事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自觉做到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具体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院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打消思想顾虑,自觉履行记录报告职责。召开全院干警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明记录报告规定,明确不如实填报的责任和后果。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回访案件当事人、走访律师事务所等方式对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筑牢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第八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县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和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防止杜绝干预司法行为,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确保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推动审判、执行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高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市法院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扎实有效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行动。主要在以下五方面展开:

    一是积极组织学习,提高纪律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学习”三个规定”具体内容,相关文件精神及领导讲话原文,学深吃透,弄懂弄通学习要义,在思想上统一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组织全院干警结合党性分析检查、自身岗位实践等开展自学活动,加深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让干警们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情况发生。

    二是认真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落实”三个规定”自查表,签订《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院政治部审务督察室会同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执行”三个规定”全面摸排情况进行了监督,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敲响警钟。充分利用法院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三个规定”有关精神,警示干警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守住规定红线不放松。将以省法院的深入开展”

    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各项要求的落实,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案件评查等有效方式,认真摸排本院干警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格追责,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工作机制。该院为了保证专项整治有效开展,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翁建军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组织,规定以部门为落实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分管院级领导全面抓好分管部门专项整治,承担分管责任。还对具体负责抓落实监管部门及联系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专项整治督促检查等事宜作出安排。

    第九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2018年7月23日上午,为落实自治区院关于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精神,我院立即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首先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传达了执行三个规定有关文件精神。

    院党组成员、田俊飞组长就落实三个规定从三个方面作了全面部署: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学习教育(7月23至24日);2.开展自查阶段(7月25日至月27日);3.开展监督检查(8月上旬)。

    院党组书记、王治录检察长就贯彻三个规定作了特别强调:1.要对十八大以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对在本次自查未发现问题,而在自治区院抽查或今后巡视中发现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未报告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这次自查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认真认领我院在执行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3.要在宣传引导方面上下功夫;要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工作重点,切实把执行情况纳入重要考核内容,要通过明察暗访、回访考察等手段对办案情况进行深入的监督检查;4.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切实加以整改并予以解决,让三个规定真正成为保护干警严格公正司法的有效手段和强力武器。

    第十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6月以来,公安局先后召开全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回头看专题推进会和第一次、第二次视频调度会。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对全公安机关推进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回头看工作提出几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化部署推动。全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和专题会,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相关要求,着力查找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落严落实落地;认真传达学习,做到全员覆盖;深入开展七查,梳理排查问题。对照七查重点内容逐一剖析检查,认真查找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和行为,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出承诺;强化以案促改,抓好案件剖析。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剖析检查,全面查找在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对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要进行分析研究,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及时研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并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明确整改时限,逐一对账销号整改;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执法公开。对公安机关已制定的一系列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制度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并严格规范执行,确保制度执行不断档、不走样。同时,要结合新的党纪法规要求和面临的执法办案新形势新任务,抓好立、改、废等制度建设工作,及时研究制定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务实管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违反三个规定的漏洞,切实保障三个规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抓好问题整改,做好迎检准备。对省厅督导检查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务必要一一对照、照单全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整改责任、逐条明确整改时限,坚决抓好整改落实。重点是要规范建立台账、加强协调沟通、大力营造氛围、强化督导督察。以最扎实的工作作风、最优异的工作成效迎接中央督导组的检查,有力推动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走深走实。为深入推进工作,公安局及早制定《公安机关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公安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5名同志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回头看工作,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自查自纠、督导督察贯穿全过程。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梳理和剖析2015年以来本单位发生的违反三个规定和公安部两个规定的案件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找实、找到位,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全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对照七查重点内容逐一剖析检查,强化思想认识,认真查找报告自身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和行为,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出承诺。

    连日来,公安局党委成员分头深入挂钩联系的县(市)公安局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全12个县(市)公安局和公安局特警支队、反恐支队、国保支队、科信处等部门相继组织本单位、本部门人员开展落实三个规定的学习、排查活动,目前相关工作正紧密有序推进。

    第十一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县人民法院在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学习认识到位、对照查摆到位和监督检查到位,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学习认识到位。该院扎实抓好三个规定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从内心深处构筑起不为案件找关系、不办关系案的隔离墙。一是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6月5日下午,院党组书记、院长年颖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三个规定。通过学习,全体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出台三个规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致表示自己要在干警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二是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6月8日下午,该院集中全院干警学习了三个规定,院党组成员分别组织各分管的部门认真开展讨论与自查,每个干警写出了学习心得体会;三是组织退休干部学习。6月9日,该院邀请退休干部召开座谈会,该院监察室主任与退休干部一起学习了三个规定全文,老干部畅所欲言谈三个规定的意义,同时进行了自查,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对照查摆到位。全院干警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有个别干警解剖了自己曾因碍于亲情、友情,在自己所办的案件或同事所办的案件中打过擦边球,但今后在办案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对涉及到应当回避的案件依法自行回避。

    监督检查到位。为了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该院从四个方面强化监督措施。一是公开承诺,全院干警及退休人员写出了一式两份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向院党组作出承诺,一份留给本人,一份交监察室。部门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的承诺书张贴在院内公示栏,自觉接受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监督;二是充分利用政法系统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精神,引导全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三是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四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二篇: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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