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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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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以XXXXXXXX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职责,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筑牢发展政治保障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XXXXXXXX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XXXXXX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建立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制度机制,推进民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进一步提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在学而思、学而悟、学而行上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全面落实兜底保障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及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020年的600元提高到现在的671元;分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年人均供养标准分别由年的6600元、8400元提高到现在的7080元、8880元;社会散居孤儿、集中供养孤儿月人均保障标准分别由2020年的1050元、1450元提高到现在的1100元、155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三四级标准由2020年的35元提高到现在的60元。二是简化救助办理程序。按照《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通过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市域内实际居住地办理等政策;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入户调查无疑义的重病重残等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家庭,简化听证评议程序,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出台了《xx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xx临时救助操作细则》,进一步细化低保认定程序及相关条件,继续落实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保障;核算家庭收入时扣除因病、因学、因残等刚性支出;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与就业,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低保渐退等政策。临时救助最低标准提高到低保保障标准2倍以上,实行分档分类救助。

    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12480.60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4382.68万元、临时救助金153.8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107.2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64.77万元、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44.27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照料服务资金316.59万元、集中供养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资金263.64万元、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470.08万元。

    (三)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养老服务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多种养老服务方式相互补充、各类养老机构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养老经济补贴制度,实现养老优惠政策全覆盖。积极探索农村困难老年人日常照护办法和途径,开展了政府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日常关爱照料服务试点工作,为每一位特困供养人员就近协商确定1名有爱心的日常关爱照料人,负责日常生活照料及安全管理等,并签订关爱照料服务协议,有效解决了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日常照护难的问题。主动服务,确保高龄津贴等补助对象应补尽补。协调通过公安户籍管理系统、殡葬信息库等平台直接摸排出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对摸排出的对象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批后发放相关补贴。为保障低收入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我县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接受居家养老服务或者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支持,有效地解决了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问题。二是新建县级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养护中心。积极谋划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160万元,县级配套134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三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为进一步提升低保、散居特困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幸福指数。今年为全县185户特殊困难家庭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目前正在有序推进,计划7月下旬全面完工。四是积极谋划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近年来,我县积极多方筹集资金3亿元,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及功能布局,新建窑口、双桥、三觉、小甸、寿春、安丰塘等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改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4所,修缮敬老院20所,统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并全部取得消防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进一步完善了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完成了全县区域养老服务功能布局工作。五是着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全面建立了”建立联系人登记”、”签订赡养协议”、”探视走访”农村养老三项制度。积极争取中央福彩公益金1213万元用于公办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统筹资金1200余万元建设标准化村级养老服务站30个。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根据农村老年人口聚集程度合理选点,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从根本上解决留守、独居等老年人吃饭难的问题。六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为解决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活力不够、设施设备不完善、服务功能单一、专业服务能力不强、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推动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一将全县东片8个乡镇、中片8个乡镇区域内所有乡镇公办养老机构以整体打包的方式进行社会化运营改革,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两家具有较强实力的专业品牌养老机构托管运营。目前,实行社会化运营改革的公办养老机构无论是管理水平还是服务意识均有了显着提升。

    (四)开展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一是完成地名信息系统专项质量建设工作。对全县行政区划、自然地理实体、街路巷、居民点、群众自治组织名称共7760条数据进行审核,全面纠治了标准地名名称归类错误、罗马字母拼与规则要求不相符、地图定位出现偏差等问题。二是扎实推进”清廉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将堰口镇魏岗村、保义镇后楼村、双桥镇双桥街道居委会作为建设试点村。通过深化村级作风监督,由驻村干部担任”清廉村”建设指导员、村级监察工作站成员担任”清廉村”建设监督员,参与村里重大决策过程,并围绕村级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图、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审核审签、检查督导、警示约谈,监督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全面实施”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并加强”三资”管理,使村级财务真正形成一种”内部控制与外部约束相结合、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良性管理机制。三是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专题调研。以”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为课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对寿春镇4个城市社区6个小区的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摸清了寿春镇网格化管理现状、成效和存在问题,为进一步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提供了决策依据。四是落实各项社区管控措施。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县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三级包保”制度的通知》,指导乡镇(园区)全面建立乡镇、村(社区)、网格三级分片包保责任制,规范实施网格化管理,通过包保、走访、建立群等方式,摸排建立特殊群体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通过发放食物、饮水、防疫用品等救助物资方式及时予以救助。五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积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全面落实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登记,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截至目前,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计256个,其中社会团体6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89个。全县培育社区社会组织536家。认真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及随机抽检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六是深入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我县2024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以及考前培训工作。今年全县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共297人,其中239人参加了考前培训。会同组织、财政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xx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开我县乡镇社工站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注册登记工作,目前系统注册志愿者22万人,占常住人口26%;志愿队伍1821个;志愿项目个;服务时长158.7086小时。

    (五)强化社会事务服务,进一步规范专项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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