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GLC-1型标准磁罗经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 %,其损耗率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 %,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 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 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磁罗经,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 加工标准磁罗经,一切所需的零件与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条款如下: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标准磁罗经; (2)数量--共计 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GLC-1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2)GLC-2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3)GLC-3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某地) ,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及由乙方在 或 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甲 方: 地 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乙 方: 地 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条款如下: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1)商品名称;(2)数量………共计 台。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1) (大写: 美元);(2) (大写: 美元);(3) (大写: 美元)。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____________,若有(某地)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1)商品名称;(2)数量………共计 台。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1) (大写: 美元);(2) (大写: 美元);(3) (大写: 美元)。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__________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于由乙方在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____________型标准____________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__%,其损耗部分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___%,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错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甲方: 中国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________乙方: 国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________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加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第二条 交货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加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第二条 交货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一条 装配项目乙方向甲方提供装配 (产品)____ 套(或件)所需的散件;甲方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第二条 交付来件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乙方将于 年 月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散件____套,并负责运至____ 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散件后的____个月内(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将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 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第三条 加工费甲方为乙方进行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 币 元。第四条 付款办法乙方将不作价的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乙方将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 %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第七条 质量检验(1)甲方在收到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2)乙方在收到甲方装配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备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一条 装配项目乙方向甲方提供装配 (产品)____ 套(或件)所需的散件;甲方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第二条 交付来件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乙方将于 年 月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散件____套,并负责运至____ 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散件后的____个月内(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将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 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第三条 加工费甲方为乙方进行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 币 元。第四条 付款办法乙方将不作价的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甲方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家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装修概况1、工程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科世界城一栋二单元806房;2、居室规格:总计施工面积97.06平方米;3、施工内容:整个居室全面装修以及家具部分电器;4、装修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第二条:装修价款1、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2、增项部分(金额大写) 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2、工程验收标准以国家标准为验收标准;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补充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1.1 品类: 牌红糖1.2 规格:第二条 原料与辅料的供应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第三条 包装材料供应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自行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方免费用于包装加工的产品。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方。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加工方。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1.1 品类: 牌红糖1.2 规格:第二条 原料与辅料的供应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第三条 包装材料供应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自行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方免费用于包装加工的产品。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方。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加工方。3.5 乙方不得在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包装材料或包装材料单一的或组合的图案。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现甲乙双方协商达成 泡沫五金模具加工(以下简称合同物料)供需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本次模具制作总费用为 元(不含税、不需开发票),其中甲方需付 元。 模具造价说明∶本工程总价格包含乙方制造以上模具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材料款、配件款、制作费、试模费、运输费 、安装调试费及一年的保修费用等。二.模具制造工期及交货地点:1.工作期为15天(第一次交付合格的产品),即于 年 月 日前提供全部模具用于试模。2.模具交付后,甲方提出改模,自发出改模资料日计,若没有重大结构修改的必须在5天内给予完成所有的模具问题点修改,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并能正常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如由于甲方原因结构发生重大变更或中途修改设计导致乙方延误交付时间的,乙方应及时提出,并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定立书面的交付时间表,并由双方代表签名确认。3.试产后甲方再次发出改模资料日计,若是小修小改或乙方首改遗漏问题点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给予完成所有的模具问题点修改,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并能正常生产出合格的产品。4.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加工厂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若造成模具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1.1 品类: 牌红糖1.2 规格:第二条 原料与辅料的供应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第三条 包装材料供应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自行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方免费用于包装加工的产品。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方。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加工方。3.5 乙方不得在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包装材料或包装材料单一的或组合的图案。3.6 包装材料如有剩余,乙方应全部退还给甲方。3.7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1.1 品类: 牌红糖1.2 规格:第二条 原料与辅料的供应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第三条 包装材料供应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自行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方免费用于包装加工的产品。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方。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加工方。3.5 乙方不得在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包装材料或包装材料单一的或组合的图案。3.6 包装材料如有剩余,乙方应全部退还给甲方。3.7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一条 加工成品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乙方已经核算无误,如有漏项或根据装修工程常规、惯例而需施工(增加)的,均视为包含在《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乙方均应无条件进行施工,费用不增加。4、委托方式: 第二条 工期工程总工期共 日历天,除非经甲方负责人书面签字/盖章签证,否则工期不得顺延。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在施工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的情形。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1、工程价款经双方协商按照包干价 元进行结算(大写: 元整),工程包干价为包含但不限于税金、管理费、人工、材料及其它构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本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因《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漏项或乙方提出需增加施工内容、材料所需费用,双方明确都不予增加,合同包干价不作调整。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不论施工图是否明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合理预见的事项(例如石材镜面处理等),均已包含在总价中,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务及职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职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安排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34.2承包商的外警劳务及职员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接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招募、交通和食市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人员费用支付。。(a)承包人所在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成员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等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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