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本教研理念 :围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研究和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 二、校本教研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要针对课改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实施“面对面”的研讨。有的放矢地解决教师课改中的疑虑和困惑。 2、实效性原则,以“问题”为中心,采用行动研究的方法,注重实效,力求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现实的教学效益。 3、实践性原则,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原则,注重给教师反复实践的机会,使理念学习与教研活动紧密结合。
校本培训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展开。 2、教师业务学习每周三、四各开展一次,由教研组长组织,全体教师参与,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学习时间内不得做与业务学习无关的其它工作。 3、教师业务学习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为基本内容,包括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新课程倡导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评价方式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及市教育局、教研室每学期规定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内容。 4、教师业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 5、教师业务学习必须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各教研组长在开学初制定的教研工作计划中,要有专门的教师业务学习的计划安排,计划安排中要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具体的学习时间及相关的责任人。
二、教师学习制度 .通过有效的理论学习,促进教师向专业化发展,将教师面向新的境界。 2.每周一下午,学校统一安排组织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3.每周有具体教研组教研活动安排。 4.教师培训学习的形式有: (1)专家指导。教育科研和教改专家、有成就的同行来校组织培训,开设讲座、开展咨询。 (2)外出取经。带着问题到先进兄弟学校学习取经,加强兄弟学校的联系。形成经常性的工作考察和交流研讨制度。 (3)师资培训。学校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一、机构设立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校本培训组织机构和专人负责,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科研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2、教研组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二次大型教研活动。 3、开展分层次培训,骨干教师、新教师要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专项培训。 4、教师参加培训时,要认真记录,并做到及时消化,应运于教学研究。 5、教师必须按时完成自修内容,及时整理自己的校本培训档案袋,每学期期末上交。 6、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讲公开课一节、写课后反思10则篇,上交最佳教案一篇、听课20节以上。
根据发展需要,学校制定校本研培,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化成长发展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 2、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必须及时对个人发展做好全面规划,并写好书面计划统一上交学校。以学年度为单位,凡是未及时上交者,每份扣款10元。 3、学校校长,教科处,教导处随时对中青年教师,特别是新参加工作的教师的教学“六认真”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其快速成长。 4、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提高,要求45岁以下的教师,小学达专科,中学必须达本科,未达标者,须在三年内,最迟不超过四年达标,否则,将对其所担任的工作进行重点调换。 5、在职参加学历学习达标者,学校给予200元的补助奖励。
一、旗手: 升旗手是升旗仪式的主角,因此,旗手必须是品学兼优、有责任心的队员,同时,也可以是为班级为学校争得荣誉的队员。旗手所在中队负责填写旗手事迹,大队部负责旗手培训,旗手应按时升旗、降旗,在恶劣天气中更要爱护国旗,及时收回保管。 二、主持: 升旗仪式的主持由中队推荐,大队培训的形式产生。主持应熟悉升旗过程。要求普通话标准,主持没有差错,会使用学校扩音设备。 三、国旗班: 由各中队推荐选举,由学校大队部统一培训。承担出旗任务,每学期组建一次,每星期训练一次。 四、国旗下讲话: 国旗下讲话者可以是队员、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行政领导等。讲话的内容要符合时代气氛,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讲话稿在一周前完成,也可以是当前正在发生或者需要告知的事情,由大队部审阅批改。 六、考核奖励: 每学期末,由大队部根据国旗班的工作记录表以及升旗手所在的中队队员和辅导员的评价给予考评,评选“最佳升旗手”,发奖状或证书,对旗手、主持给予奖励,并纳入中队考核分。
1、以备课组为中心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加强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努力,共同提高。充分发挥各年级备课组的作用,做到每周定时、定地点团体备课一次,执行签到制度。备课有计划,有资料,有中心发言人。备课组讨论教材,切磋教法,研究学法,探讨教学重、难点,及时解决教学中遇到的的问题等,做好记录,使备课组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一、听课要求 (一)听课节数: 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听课要覆盖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 教师:听课不少于10节,参加教育工作五年以内(含五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二)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学校领导可随时到班听“推门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2.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应该先自行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处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信工具。如无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教师要做好详细记录,所有听课者都应写听课简评。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 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开展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检查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教学检查,可以对我部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考察,了解和鉴定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改进教学和管理。 2、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系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为主要成员,根据检查内容吸收部分教师参加。做好汇报材料,并向教学副院长汇报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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