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契约书人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盘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 盘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 市 路 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 年 月 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 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 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 万元整。 (二) 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 ,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 (以下简称为丙方)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买卖经居间人 、 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买卖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 市 区 路 号 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买卖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买卖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 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 元整。 (二) 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 元整。 (三) 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四) 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 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立货样买卖契出卖人 商行负责人 称为甲方,同承买人 商店主 称为乙方,兹为 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 货物,如契约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货样同品同种类同质的货物 件,甲方应于 日内义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 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契约。 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 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本件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 仟 佰元共人民币 万 仟 佰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契约。 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 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得为契的解除如有损害亦可请求赔偿。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 (2) 余款 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年 月 日至 月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同立互易契约人 简称甲方,同 简称乙方,兹为汽车互易,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后列第一标示车一辆,与乙方所有后列第二标示车一辆,彼此互易约诺。 第二条 前条互易标的物连同有关文凭证件,于契约订立同时互相点交清楚,并限于一个月内会同向有关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各不得怠慢或刁难等。 第三条 本件互易甲方愿补贴乙方人民币 元整,即日于乙方凭收据确实向甲方如数亲收足讫。 第四条 本件互易标的物各方确认为自己所有,保证与他人毫无瓜葛,又无来历不明现象,日后如有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障碍时,出易人应出来抵御排除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损失。 第五条 出易人各保证其出易标的物,未经与他人预约买卖及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出易人除应即为理清外,并应负赔偿损害的责任。 第六条 如违背前二条契约时,对方除可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权利外,并可追究其责任。
立契约书承买人 (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 第 层 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 地号土地 笔,持分面积约 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 万 仟 佰 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 买卖标的物: 二、 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 标的物应置放于 (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 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 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 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 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 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今甲方 (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 (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本合约的标的物x x 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x x 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 前款 元 (2) 余款 元 (3) 月息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 元予甲方,余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月 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条 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x张交付甲方。
一、注重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工作能力。 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是学习,提升工作能力的源泉还是学习。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在过年的一年中,由于工作经验的欠缺,我在实践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有了这些不可或缺的经验,现在的我工作起来明显会感觉较之以往更加的顺手,其实所谓事倍功半,所谓厚积薄发,就是每天都要尽可能地累积进步,哪怕只是几处“微不足道”的细节,天长日久下来也是一笔可以极大助力工作的财富。
1、各项检修前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比较到位。无论是4月份的大修,还是xx月份的中修,我工段都能按照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程严格办事,切实做好检修前的安全防护工作,尤其是现场动火项目,能够做到置换不留死角;隔离切实有效;监护认真负责;措施科学得当;操作正确规范。如后来对渣浆分离器的清理,完全是细致入微,监测到位,确保本质上的安全。2、关键点的维护与巡检较及时,为安全保驾护航。之前因我工段渣浆输送泵的泄漏等故障造成的停车时有发生,而后来在工段与专工们齐心协力的努力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使许多薄弱环节与关键点不再薄弱,为安全生产与环保工作保驾护航。对我工段渣浆输送管线的巡检,为发现隐患,确保安全与环保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人生之光泽与真谛,倘若没有一颗善感的心,便会与我们的生活失之交臂,我们的生命便会黯淡无光。而淡淡书香正是那打开我们心灵枷锁的钥匙,清理我们被尘世蒙尘的心灵,细细地,每时每刻品那人生的滋味。读书对很多人来说是任务,是工作,但更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享受。我们读天地,读自然,读历史,读人文……似乎什么东西都可以哪来读,但不管读的是什么,最终我们读的是感情,是思想,更是人。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书中必有同好者,以书会友,以友辅心,书中遇知音,书中遇知心。古往今来,关于读书的箴言是不计其数。古有颜真卿的“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陆游的“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李若蝉的“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也有苏东坡的“好书不厌读百回,熟读课思子自知”。后有爱迪生的“书籍是伟大的天才留给人类的遗产”,普希金的“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还有列夫托尔斯泰的“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以为,读书的好处有三,陶冶性情,精神追求和启蒙自我。
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让书香溢满校园》。随着世界读书日,校园读书月也拉开了帷幕。同学们,谈到读书,许许多多耳熟能详的名人名言和名人故事肯定在你的耳畔回响。是啊,伟大的作家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德国诗人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戏剧学家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的确,自古以来,伟人们不光用自己的言语,也用他们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一个朴素的真理:读书改变命运,读书使人高尚。我国古代的《凿壁借光》、《囊萤映雪》这些反映古人刻苦读书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教育了一代又一代人,所有这些无不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阅读对人的成长影响是巨大的。一本好书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生活中因为读了某一本书,而使人的命运有了根本性改变的比比皆是。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让读书成为最美好的生命举止》春暖花开的四月,我们将迎来xx三中的第六届读书文化节,每年的这个季节,我们的校园繁花盛开书香飘逸,鲜花装点校道,书香涵养性灵。让我们一同走进翰墨书香的世界,不为分数,不为排名,只因为,阅读,确确实实是一项最美好的生命举止。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不可否认,书籍能让我们增长知识和才干,能给我们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能给我们带来许许多多可以触摸、可以预期的利益。然而,在这个花香满园的四月,我更愿意提倡同学们去读那种能让人心灵沉静,能促人思考,能给人智慧的书。宋代黄山谷说:一日不读书,尘生其中;两日不读书,言语乏味;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就我的理解,这里所说的如果不读就会让人面目可憎的书,不会是那些能产生立竿见影效果的工具书或各类方法大全,也不会是我们许多同学曾经心爱的《知音漫客》或者各类练习册、试题集,而是像曹雪芹的《红楼梦》、罗曼罗兰的《名人传》、培根的《培根论说文集》、摩罗的《悲悯情怀》这样的书
第一条: 汽车质量该车于1996年11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2003年6月。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工况较差。车身车架有锈蚀。第二条: 汽车价格该车委托太仓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受托方经鉴定后得出该车的现价为 元。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元。第三条: 权利义务1.出卖人向买受人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 说明汽车的现状。2.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买受人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第四条: 车辆过户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各半承担。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各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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