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生考勤制度 1、请假手续 (1)、学生请事假由监护人事先书面申请,两天之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及以上由学校审批。 (2)、病假:一天之内由家长出书面证明或到校请假,两天及上由医院证明。 (3)、特殊情况事先不能请假,事后必须补办,否则视为旷课处理。 (4)、校内请假(包括中午):事先向班主任申请,批准后才能准假,不准不假自假。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 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开展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检查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教学检查,可以对我部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考察,了解和鉴定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改进教学和管理。 2、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系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为主要成员,根据检查内容吸收部分教师参加。做好汇报材料,并向教学副院长汇报检查情况。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整课表。个人之间临时调课时,要明确落实课时及安排,并报予教导处登记,否则出现教学事故时按课表归咎责任人。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发现学生不良思想倾向和不良心理情绪要及时教育并告知班主任与家长。 4、到专用教室上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所有室内教学一定要前后门畅通,确保学生紧急疏散便利。如遇突发灾害或侵害,上课老师是学生的第一保护人。要敢于为保护学生的安全献出一切。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二、党员调动工作时办理行政关系的同时要严格按规定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三、发展党员,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党员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禁止三乱督查 校长每周督查一次分管德育校长、分管校长每周督查一次德育主任,德育主任每周督查一次班主任,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订资料。 三、安全工作督查 校长每周督查分管安全工作校长一次,分管校长每周督查一次所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每周督查安全工作一次。德育处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督促班主任作好安全教育,门卫教育等,总务处负责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做到警钟长鸣。
一、教学常规与课程标准 、学期开始各年级各学科都要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并努力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课时划分科学,教学进度清楚,时间分配合理,各人教研计划,于开学第一周上交办公室。 2、掌握本学科课程标准,做到学科教学目的清楚,教材结构清楚,学科特点清楚,重点难点清楚,学生的能力发展要求清楚。 二、备课 1、个人备课要做到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教学内容,备学生实际,备教学方法,备教学手段及教具,备教学练习,备能力培养措施,备德育美育的熏陶。 2、上课前必须写好教案,教案一般包括:课题、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用具、教学过程、实验操作、作业布置、板书设计、课后小结。学期中应超前一周备课、教案字清楚整洁。 3、不得使用旧教案或以参考资料代替教案。
1、认真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学大纲,研究教材教参,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分解到课时。 2、按时交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表。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一式两份,交一,留一,贴于备课本前面。 3、认真写好课时教学计划(教案),一课时一教案,格式规范,项目齐全。 4、教案既有周目录,又有总编号,准确无误。 5、教学目的突出素质教育要求,既注重智力因素培养,又注重非智力因素培养 6、教学过程突出教学方法、教具学具操作、电教媒体等设计和使用过程。把握重点,突破难点,详略得当,切实提高“五大效 率”,落实“激发兴趣、教会方法、培养能力、养好习惯、发展个性”的目标要求。 7、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统一进度,统一目标,统一深广度,统一重点,统一大部分作业。 8、教案保持余量一周。 9、同年级同学科禁止共用一本教案,应该做到每人一本教案。
一、计划的制定 学期初,教师要及时制定规范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计划制订要作到:据标准(新课程标准)、依教材、切实际(符合时间排合理)求实效。 、教学工作计划的基本内容:①学生基本情况分析②、教材分析③、本学期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④教学进度计划安排。 2、计划在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并上交教务处审阅通过,符合要求准予实施,不符合要求者,重新制定。
(二)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基础教育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教学中,教师要把教书和育人和谐统一起来,不仅要求学生学好“双基”,发展“智能”,而且要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兴趣、意志、行为、习惯的健康发展,全方位地实施素质教育。 (三)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有: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考查与考试以及与此相关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任课教师必须着眼全过程,把握好每个环节,步步落实,勇于创新,优化教学过程,创造优质教学效果。 (四)教学是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遵循主体性原则,在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形成教与学的互动,师与生的默契,既要关注每一位学生个体的成长,又要注重“培优辅差”;既保证全面发展,又要注重发展个性特长。 (五)各学科之间要统筹兼顾、互相照应、适时调控、减轻作业负担。 (六)学校要按国家教育部制订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控制周活动总量。根据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增开的校本课程(如口语、艺术、古诗文诵读等)和兴趣活动须在课程表上标明。学生兴趣活动和体育锻炼时间,任何学科不得挤占。 二、备课 (七)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不备课者不得上课。不备课而上课者或用旧教案上课者应作渎职行为处理。不认真备课者,应予以批评和处罚。
二、供电所人员因事请假,须经供电所所长同意,供电所所长因事请假,须经县级供电公司同意。 三、供电所人员应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干私活;不得酒后上班;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迟到、早退的供电所人员,领导应加强思想教育;对经常违纪违规屡教不改者,可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供电所人员因事请假,须经供电所所长同意,供电所所长因事请假,须经县级供电公司同意。 三、供电所人员应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干私活;不得酒后上班;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迟到、早退的供电所人员,领导应加强思想教育;对经常违纪违规屡教不改者,可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每年对党员的“争先创优”目标要进行总结,上台阶的都要进行表彰、奖励。凡是获取突出成绩者均进行表扬公示。 三、对党员和学生工作有创新,有推广价值的经验要专门总结,专题上报,专项奖励。 四、对党员工作平庸者,要从思想上、组织上进行教育,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争先创优要与评先、评绩、综合成绩考核挂钩。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3、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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