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甲乙双方约定此处一个月工资标准为xx元)后,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1、劳动合同期满的;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3、劳动合同职业培训教育网司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4、在合同期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6、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以就出资培训、竞业限制等事项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在法定时效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七、解除和终止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八、劳动争议处理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九、其他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 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 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1、双方一致同意于xx年x月x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2、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3、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4、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岗位说明书》,乙方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求等内容开展工作,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劳动合 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十三、甲方承揽乙苯的上岗前的培训,如乙方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应该赔偿甲方对乙方的培训费用和重新培训同类人员所支出的费用损失,共计XX元。十四、乙方在履行职责的工作岗位上因发生意外受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待遇。但下列情况不享受工伤待遇:1、乙方在工作岗位上因违反规章制度故意进行危险活动、游戏、与他人打闹、殴斗而发生意外伤害,乙方不享受工伤待遇。如发生此款规定情况,甲方有权根据伤情是否影响继续工作而决定是否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2.如乙方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受伤而未及时治疗或故意隐瞒伤情工作而导致伤情加剧,对乙方不按工伤处理。3、如乙方有其他疾病而向甲方隐瞒,导致在工作岗位上发病经抢救48小时而死亡,不享受工伤待遇,但乙方对甲方没有隐瞒病情或者因突发疾病经抢救48小时后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4、乙方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后,应按照本条款约定向甲方告知上下班的必经通行路线。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发生交通事故而伤亡者,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可依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作保险待遇。如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明确告知上下班必经路线,一旦发生交通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按工作保险条例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随意、无故克扣乙方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1)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2)甲方代扣代缴的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因乙方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甲方可从乙方本人的工资中扣除;(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四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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