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先争优”活动包括创建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小组,做优秀党员。 二、建立“创先争优”活动的指标体系,争做优秀党员活动参照党员民主评议指标评定: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小组活动包括领导班子状况、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与管理、组织发展工作和学习成绩等方面。 三、每年度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选,原则上每年9月份进行一次总评,每一季度进行一次小结。
二、每年对党员的“争先创优”目标要进行总结,上台阶的都要进行表彰、奖励。凡是获取突出成绩者均进行表扬公示。 三、对党员和学生工作有创新,有推广价值的经验要专门总结,专题上报,专项奖励。 四、对党员工作平庸者,要从思想上、组织上进行教育,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争先创优要与评先、评绩、综合成绩考核挂钩。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3、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密切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班级学生通报、宣传、教育。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普通学生保持联系,做广大学生的“贴心人”。 三、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班级和学生的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年级段,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人。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年级段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小组每月一至两次,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要及时予以处理。 一、 党支部大会 1. 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指定本地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 会议准备 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3. 大会决议 支部委员会把准备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 会议次数 党支部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5. 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具体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2.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文件精神。 (2)向党员报告工作。 (3)听取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5)讨论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的组织建设及其他需要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 4.党员大会要有专门记录并长期保存。 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二、党员调动工作时办理行政关系的同时要严格按规定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三、发展党员,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党员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 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党费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特殊情况,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 三、 严格专人收缴党费。一般情况下按班级党小级为单位由党小组长收缴党费,然后汇缴到党支部组织委员,填写正式报表,经过党支部书记审查盖章并向系党总支汇报后,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持党费报表和现金向院党委组织部全额交缴纳。
一、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二、党务公开内容(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一)带头学习提高(20) 1、认真学习党章,熟知党的重要文件,主动学习政策法规、教育理论、专业技能知识,党性意识较强,教育教学能力较高。(10分) 2、刻苦钻研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创新性成果。(10分) (二)带头争创佳绩(20分) 1、脚踏实地,勤恳敬业,乐于奉献,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5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吃苦耐劳、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10分) 3、带头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积极建言献策,主人翁意识强。(5分) 4、被评为区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进行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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