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跟进。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谈心谈话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谈心谈话。xx市下发《关于对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约谈提醒的暂行办法》,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约谈提醒,一级一级压实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省财政厅党组严格按照“四个必谈”的要求,“一把手”定期召集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处室负责人与处室同志经常开展谈心谈话,认真践行“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xx、大xx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围绕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约谈部门、乡镇负责人xx名,两个县的县级领导与乡镇干部谈心谈话xx名,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跟进。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谈心谈话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谈心谈话。xx市下发《关于对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约谈提醒的暂行办法》,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约谈提醒,一级一级压实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省财政厅党组严格按照“四个必谈”的要求,“一把手”定期召集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处室负责人与处室同志经常开展谈心谈话,认真践行“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xx、大xx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围绕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约谈部门、乡镇负责人xx名,两个县的县级领导与乡镇干部谈心谈话xx名,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为确保谈话活动取得实效,本次活动由XX亲自抓、负总责,在谈话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法、部署任务,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选择适当的谈心内容,讲究谈心方式,按照“不走马观花、不蜻蜓点水、不干扰工作”的总要求,主动走出集团,走进直属企业,带着集团党委对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深切关怀和真挚问候,来到同志身边“拉家常”、谈思想、讲发展、说廉洁。
一是职责权限不明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的职责作了明确详尽的规定,但结合基层实际、在工作实践层面针对基层纪委委员履行职责的具体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虽然部分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基层纪委委员职责权限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文件,但内容往往都是对上级政策法规的“原样照搬”,缺乏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的深度思考,难以与基层实际实现有机深度结合,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十分欠缺,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委员职责权限不够明确,工作目标指向不够清晰。
一是纪检委员与其他委员兼职过多。主要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不设、空设、虚设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没有做到应设即设,“有组织无纪检”,尤其是一些市直机关直属党组织、部门直属的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空缺率较高。有的虽然设置了纪检委员岗位,但“有岗无人”现象比较普遍。在基层党组织中,纪检委员大多由其他支部委员兼任,没有实现专人专职。还有的基层纪检委员荒废主业,执纪监督职责被虚化。 二是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高。从基层党组织看,有的认为纪检委员无事可干、可有可无;有的即使设立了,但对其如何发挥作用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从纪检委员自身看,有的对履行职责顾虑重重,担心监督上级怕被“穿小鞋”,监督同级怕“被孤立”,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缺乏自信,瞻前顾后,工作不够大胆、主动。从党员干部角度看,有的认为纪检委员管的都是小事,不支持、不配合;有的对设纪检委员岗位持观望怀疑态度,认为是走形式、走过场,起不到多大作用。
一是政治敏锐性强。市XX局党组、领导班子始终把局机关政治属性放在首位,能够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是第一位的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和使命所系,积极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作为统班子、带队伍、抓业务、管行业的有效措施和重要途经。 二是破冰开局推进。自市XX局从去年2月挂牌成立至今,并于20**年4月进行了班子调整,在业务陌生、人少事多、工作忙杂、条件艰苦、开局困难、责任倒逼的紧张状况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加班加点、连续战斗的工作作风,克服多重困难,兼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仅今年以来市XX局共召开党组会议XX余次,其中涉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相关内容会议比重占党组会50%。班子成员在分管事务多、责任压力大、工作日程紧的情况下,基本都能按要求落实分管领域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和汇报工作,确保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开局落实。
(一)税收法定原则仍未健全。一方面,18个税种中仍有税种为暂行条例,暂未上升为法律。税收立法任务繁重复杂,实施暂行管理条例的税种,权威性不高,规定简单,规章条例交错重叠,这无疑给给税收执法带来了困难。另一方面,非税收入管理体制仍未健全。政府非税收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项目越来越多,但是各项“非税收入”在划转税务部门后,税务局只是拥有简单的“收钱”的权力,而且全国各地在各项“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上也难趋统一。
(一)税收法定原则仍未健全。一方面,18个税种中仍有税种为暂行条例,暂未上升为法律。税收立法任务繁重复杂,实施暂行管理条例的税种,权威性不高,规定简单,规章条例交错重叠,这无疑给给税收执法带来了困难。另一方面,非税收入管理体制仍未健全。政府非税收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项目越来越多,但是各项“非税收入”在划转税务部门后,税务局只是拥有简单的“收钱”的权力,而且全国各地在各项“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上也难趋统一。(二)部分税务执法行为缺少规范化,未依法依规征税征费。一方面,对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下发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未真正掌握政策的关键,导致未落实到位,从而使税收红利未真正地带给纳税人。一方面,税务系统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由于地方政府既定的税收任务,导致征收“过头税费”的行为,损害了企业肌体健康,摧毁经济稳固发展的基石,埋下更大隐患。一方面,在税务执法活动中,税务干部贪图方便、省事,未严格履行税收执法相关制度,使执法行为存在纰漏。不仅损害了纳税人在税收执法中的正当权利,也损害了税务干部在纳税人中的良好形象。(三)税收执法标准区域化给经济跨区域式发展带来了困扰。一方面,当今区域间经济融合越来越深,跨省市间的货物、劳务、服务流动性日渐增多,不同省市的纳税主体面对异地不同税收政策、执法标准,会有不同程度的困扰,这种困扰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便捷”纳税的初衷。另一方面,企业主体在办理涉税涉费事宜中,面对本地和异地不同的税收征管系统,面对繁琐的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只跑一次腿”的原则。
三是着力攻坚克难。紧盯投资项目审批、政府机构失信、招投标市场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改革,全面推进全流程“不见面审批”,构建政务诚信监测预警机制,推行“评定分离”“集中管理”“规范管理”等流程,全面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第一行动”的落实成色更足了、底色更亮了。下一步,局将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强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增强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连续性,推进理论武装常态化与制度化,持续增强学习的时效性、连续性和系统性,深入学习和领会A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不懈用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局机关转作风、强能力、抓落实、促发展,为发改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助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
党章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宪法、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纪委监委无论是所要承担的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还是所要发挥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都是打头阵、第一位的,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从历史逻辑来看,19xx年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应运而生,扛起的就是加强党内监督、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的根本职责。此后,虽然几度易名、几度更迭,文革期间还曾被摧毁中断,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重建,改革开放xx多年来更是经历了巨大发展,但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机关的根本性质、将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的根本定位始终没有变
二、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密切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班级学生通报、宣传、教育。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普通学生保持联系,做广大学生的“贴心人”。 三、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班级和学生的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年级段,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人。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年级段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一是抓组织,强化领导责任。大队党总支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大队党总支班子成员在抓好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同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同推动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及时调整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大队班子成员与分公司党委、纪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大队党总支与基层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查办案件、效能监察、廉政风险防范等主要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部门领导和各位管理人员头上,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
一、强化学习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xx重要指示以及省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融入到日常学习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做到了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次次有主题。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不动摇,定期开展集中研讨、学习交流。局党组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互动,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安排1次。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制度为基本载体,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和党内法规学习计划,完善了“三会一课”计划报备、活动纪实等做法,细化了“三会一课”时间、内容、主题和程序、步骤,推进制度发挥实效。截至目前,对于党内法规工作,主要负责人批示5次,组织召开传达会议4次,集体学习研讨4次。
四、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一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廉政培训5次,开展廉政履职谈话243人次,组织撰写心得体会56篇,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发党的纪律要求和典型案例10余次。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创建,依托各村“屏橱廊室”积极打造廉洁特色阵地,结合联络站建设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干部工作群等平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线上线下广泛宣传,扩大廉洁文化影响力。二是深化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镇党委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研究制定《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列出工作台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今年以来结合机关管理、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班子成员共运用“第一种形态”10人次,记过处分10人次,党内严重警告10人次,开除党籍10人次。
1.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国资委党委注重发挥党委主体作用和基本功能,通过加强领导、系统配套、夯实基础、联动共建,切实担负起基层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形成了由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直属单位党委组织协调,各基层党组织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国资委党委多次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以专题会议形式经常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召开企业书记、骨干会议对基层党建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第二条 建立和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教育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预防和遏制不廉洁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对象是:直属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新任职的局机关科级干部和直属学校科级、校级领导干部;被反映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存在问题,或有一般廉洁自律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和干部。
1、近年来,村内党员队伍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村内党员队伍融入了许多高素质高学历的青年党员,但是这些青年党员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开展。2、村民经济发展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落实不到位,我村经营模式仍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与现代农业发展不适应,影响了产业结构,导致经济发展缓慢。二是农民市场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分散经营导致村民在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环节难以取得平等地位,;村民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三是农业生产者的老龄化问题导致农业科技推广速度偏慢。目前,在农业生产这当中,青壮年几乎没有,在我村,60左右的人成为农业生产者的主流,这部分人由于年龄、文化等原因,对新生事物接受程度缓慢,导致了一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难,影响村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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