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A公司同意将 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A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中行,中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A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中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中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第二条 在 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 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中行。在 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中行。第三条 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中行。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 元整。(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 元整。(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 元整。(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一、抵押汽车概况1.品牌及车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二、评估价值抵押人以上述车辆作为借款担保抵押给出借人,根据抵押双方协商一致,对抵押物现有价值估算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三、协议双方签章抵押人 抵押权人 年 月 日委托书委托人: 性别: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受托人: 性别: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一、委托人自愿将车牌号为 的车辆(发动机编号为: ,车架编号为: )委托受托人对外出售,并与买受人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二、上述车辆的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超出部分归受托人所有,委托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中所签置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四、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办理完上述手续为止。五、在委托期间,委托人对该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六、本委托书一式 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第一条 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 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 贷款金额一、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抵押权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抵押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抵押物业地址: 邮码: 电话: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 字第 号第一条 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车辆(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乙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 牌汽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 号: ,行驶证登记人: )于 年 月 日抵押给甲方。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三条: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 %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 个月综合费率共计 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 %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第四条: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 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 万元,担保 万元贷款的偿还。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 元。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为了更好地创造商业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共创服务品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现就乙方为甲方公共区域提供清洁服务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二条 合同的范围、作业内容与清洁标准 按乙方在清洁托管方案中承诺的清洁标准执行。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第四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清洁服务费。2.无偿为乙方提供作业用水、电;无偿为乙方提供存放清洁工具、用品及员工更衣之房间。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监督,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和乙方沟通解决。4.教育乙方有关人员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甲方内部环境,爱护相关设施。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受乙方的领导,同时受甲方的监督。2.认真完成甲方规定的作业内容并达到乙方方案中承诺的清洁标准。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厂房 □其他 座落位置: 市 区/县 乡/镇 路 号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多层住宅面积 平方米高层住宅面积 平方米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二)管理事项包括: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养护和管理;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5.文娱活动场所;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7.车辆行驶及停泊;8.住宅区档案管理;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二、委托管理原则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二)管理事项包括: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养护和管理;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5.文娱活动场所;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7.车辆行驶及停泊;8.住宅区档案管理;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二、委托管理原则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为积极推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根据即墨市教体局相关文件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对龙泉中学的部分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工作,并就物业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一、乙方为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员:保洁人员四人,保安人员一人,水电工一人,其具体工作及职责见以下条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18100.00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定。乙方应提供合法发票。二、物业保洁服务范围、标准及要求(乙方):1. 学校楼内卫生间、接待室的卫生保洁。2.墙壁、楼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确保时时洁净(无污迹,无垃圾,地面无水渍垃圾,墙面无蜘蛛网),灭蚊,蝇,蛆。3.定期消毒,每季度对校内公共区域杀菌一次。4.遇到卫生大扫除、会议或上级检查要按学校安排及时完成卫生清扫任务。5.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洁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和清洁次数进行工作。
甲乙双方就日常保洁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位于 项目 区域根据本合同的要求提供日常保洁服务。二、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 服务范围和标准服务范围、要求和标准详见附件一《清洁作业指导书》四、 保洁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1、 保洁服务费用保洁服务费用按每人每月 元,共 人,(本保洁服务费用每年4月1日根据社保缴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本保洁服务费用系综合包干单价,该综合单价包括乙方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险费、劳动关系解除补偿金、防暑保暖费、劳防用品费、带薪年休补贴、奖金等一切除高温季节津贴以外的费用);管理费: 元 ;税金: 元合计: 元 高温季节津贴: 元/月(6月1日—9月30日,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合同总合计(暂定): ,(大写): 元整
甲方为确保楼层、地面整洁清新、以及高标准的卫生环境,特将楼层地面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协议如下: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保洁承包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2、承揽费每天 元(大写)3、甲方按月支付保洁费用,承包协议生效后,甲方按实际天数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可提前或延顺。但时间必须在7日之内。二、保洁的形式的范围: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春冬(7:30-----18:00) 夏秋(7:30-----19:00)2、保洁范围按甲方规定区域保洁范围是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管理的凯旋项目项目提供保安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一、服务的形式 、内容、管理方式及期限1、服务形式:根据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甲方与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之间不具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2、服务内容及委托事项:1)消防及安全管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做好防范应急处理,保证消防通道、紧急出入口、地下车库及安全门保持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保证全体人员和区域内财物的安全。2)防盗窃管理在岗人员牢记保安职责,对前期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进行严格管控,对进出办公楼人员、物品等做好详细记录,加强区域内巡逻,按照规定打点签到,防止和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确保办公楼区域内人身、物品的安全,对发生在执勤区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职责人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3)灾害防患管理掌握办公楼内生活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对来访人员按照相关制度礼貌接待,严禁无关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区域,并掌握当地政府有关安全警告的通知,及时做好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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