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一、学校总务处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责任,总务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安全直接责任人。食堂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总务处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服务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初中或高中毕业就读、在校一二年级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每年新生入学,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发给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我校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一、宿舍纪律 负责人:学校鄢XX老师以及当日上晚自习老师 、熄灯铃响后及时熄灯,熄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一次扣宿舍全体1分; 2、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2分; 3、带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宿舍卫生(卫生分10分) 、地面(3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2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物品(2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5、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乱挂物品。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a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b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c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一、管理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2. 资产管理的范围
2、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3、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4、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5、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校医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2、值班工作的任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上下公务电话联系;处理急文要电和突发事件;办理重要内外活动报告、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3、值班工作处理问题的原则: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大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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