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经供方: 需方: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 %的违约金。(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订立合同双方: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品名 种类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 项作标准: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2.商品质量,按照 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 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年 月 日 为卖方和 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 ,其条款如下:1.合同货物: 2.产地: 3.数量: 4.商标: 5.合同价格: F.O.B. 6.包装: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 %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 %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1)全套清洁提货单;(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3)原产地证明书;(4)装箱单;(5)为出口 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1条 定义“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第2条 销售主体事项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设备技术要求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出卖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 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第3条 价格
三、质量维修: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第_____层, 户,共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 ,房产权证号: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以后自动转为房屋首付款,并到房管所去查实房屋产权证。第三条:甲方出售此房屋,首先,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上市交易权和相关的合法手续,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且承诺保证此房屋已经征得该项房屋所有人的同意,且该房屋权属清楚合法。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合同总值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第四条 装运港第五条 目的港第六条 装运期分运:转运:第七条 包装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第八条 唛头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第九条 保险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第十条 付款条件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 .该信用证在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 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第八条 唛头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第九条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第十条 付款条件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 运输公司。3. 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 区(县) 街道(镇) 路 (新村弄) 支弄 号 室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 % 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 元,共计售价(大写) 元。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 %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 元。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 %,计(大写) 元。余额计(大写) 元,分 年付清,月利率 ‰,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 ,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 元,最后在 年 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 楼盘: 号楼 单元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单价 元(美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户型为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 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内分 次付清;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或 个月),从 年起至 年 月 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 个月(或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或 个月),从 年起至 年 月 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 个月(或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 天内装出。(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由客户自理。(1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
(1)信用证 [ ] 10.1.1(这一段将作[ ]保留或[ ]删除) 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 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 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价款,即 。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 ]装运回后 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 天。 [ ]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 [ ]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 月。 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 ]10.1.2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 [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 日, [ ]合同签订后 日内,通过 银行,以[ ]电传,[ ]SWIFT,[ ]信函,[ ]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 的[ ]即期付款信用证[ ]议讨信用证。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 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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