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劳动报酬(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工资)(一)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试用期期间月工资为元,正式录用后月工资为元。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执行,甲方在每次薪酬变动时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三)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工作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2、乙方违反管理制度的。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需扣除工作报酬的。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7、甲方购买乙方的产品在没有打开包装的条件下,可在购货之日起三个月内退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退货后即支付退货全款;但退货的运输费用需由甲方负担。8、甲方可以在本区域内发展二级经销商及产品代理商,并由甲方供货,乙方不得向其提供产品。9、乙方有计划免费提供甲方产品样本、产品挂图、产品影视资料等,并共同享受乙方的广告资源。10、甲方的销售指标定为童床_________套/每月,或沙发_________对/每月。对达到销售指标的经销商,乙方每年组织一次培训,甲方来回车费、食宿费、培训费均由乙方承担;并发给甲方产品经销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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