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办理往往涉及多个单位,督办工作量大,不能单靠代表工作部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坚持“全局性、代表性、可行性”原则,每年研究确定x件左右的重点督办件,建立以“县领导重点领办、人大各专(工)委专项督办、有关部门具体承办”的重点督办机制,其他建议按照对口原则领任务、抓督办,并适时开展工作调度,促进办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持续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增进民生福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对建议深入研究、分类施策,优化建议督办方式,将之与年度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进而延伸工作链条、增强督办力量、推进办理深化。例如,在今年初,围绕代表建议“密集”关注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研究确定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等作为2023年度工作评议对象,将建议办理情况列入监督内容,促使他们把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一体谋划推进,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见行动、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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