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赔偿原则分为: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或负责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级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上级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政教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成员包括食堂、实验室、电脑室、图书室等管理员,各成员进行分工,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1.根据需要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84消毒液(泡腾片)、75%医用酒精、漂白粉精片等消毒药(水)品等,配齐喷雾消毒器、简易喷洒壶、水桶、拖把等消毒工具。2.加强师生消毒知识、消毒器具使用与操作要点的培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特点向学生宣传预防相关知识。3.加强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各班按照清洁区的划分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4.加强对教室、寝室、图书馆、实训(实验)室、食堂、商店、办公楼、公共厕所的消毒, 每天上午对寝室、办公楼用84消毒液消毒,每天中午午休时间对教室、图书馆用84消毒液消毒,每天下午对学校公共区域用84消毒液消毒,每天晚上对学生(教工)食堂、商店用紫外线消毒设备、84消毒液进行消毒。教室、学生寝室、公共厕所消毒由物业公司负责,办公楼、教师办公室、图书馆、实训(实验)室消毒由总务处指派专人负责,学生(教工)食堂、商店由各承包人负责,并做消毒记录及消毒药品使用记录。
二、禁止三乱督查 校长每周督查一次分管德育校长、分管校长每周督查一次德育主任,德育主任每周督查一次班主任,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订资料。 三、安全工作督查 校长每周督查分管安全工作校长一次,分管校长每周督查一次所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每周督查安全工作一次。德育处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督促班主任作好安全教育,门卫教育等,总务处负责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 系村居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 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 ”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 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 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 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做操和体育,学生到操场或从操场回教学 区应排队由教师带领。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 生。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为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一、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学校法人要对学校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校要经常性地向师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三、任何学校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教育局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
一、健全组织,落实细化安全责任 学校在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全力实现安管工作制、责任制、督察制、奖惩制的四制协同。完善学校总导护、年级分导护、班主任辅导员协同监护的分层分级覆盖式管理机制,修订《学校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务使全体教职工切实做到三个把握:人人把握安管要求,人人把握安管路径,人人把握安管策略,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全体教职工的安管工作效能网直接与考评考绩评优晋级挂钩。组建学校安保队,下设五个小组,建立安保队伍管理督查机制,完善学校24小时保安巡查制度,健全学校教职工校园安管巡查行动组织,确保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隙。 二、扎实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学校将进一步贯彻“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人防、技防、物防三防合一,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预防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防范。进一步强化细化学校一日安全管理,做到日常教学时空安全管理落实到教工,巡查管理落实到年级,普查管理落实到学校。综合治理小组、安保队、教工特巡队组合检查,学校正常双周一次的安全综治工作例会,确保学校教育时空安全管理的闭合性,安保信息管理的畅通性,安保应急处置的高效性,为全体师生学习生活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听课要求 (一)听课节数: 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听课要覆盖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 教师:听课不少于10节,参加教育工作五年以内(含五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二)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学校领导可随时到班听“推门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2.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应该先自行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处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信工具。如无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教师要做好详细记录,所有听课者都应写听课简评。
校本培训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展开。 2、教师业务学习每周三、四各开展一次,由教研组长组织,全体教师参与,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学习时间内不得做与业务学习无关的其它工作。 3、教师业务学习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为基本内容,包括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新课程倡导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评价方式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及市教育局、教研室每学期规定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内容。 4、教师业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 5、教师业务学习必须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各教研组长在开学初制定的教研工作计划中,要有专门的教师业务学习的计划安排,计划安排中要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具体的学习时间及相关的责任人。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一、校本教研理念 :围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研究和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 二、校本教研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要针对课改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实施“面对面”的研讨。有的放矢地解决教师课改中的疑虑和困惑。 2、实效性原则,以“问题”为中心,采用行动研究的方法,注重实效,力求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现实的教学效益。 3、实践性原则,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原则,注重给教师反复实践的机会,使理念学习与教研活动紧密结合。
支持并积极参加我校举办的家长学校学习,并能做到按时到校、认真听讲、踊跃发言、完成作业。 2、有较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在学习中,能发表有建树,有启发的心得体会,并撰写1—2篇家教论文。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二、集体备课的实施原则 坚持“四定两包”、“六备”、“五统一”。“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两包”即年级领导包教学案的草案编写,学科领导包集体备课研讨和教学案完善的质量;“六备”即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习题、备教法、备学法;“五统一”即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进度、统一重点难点、统一教学方法、统一练习测试。 三、集体备课活动的要求 1、学期初在教务主任的指导下,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制定集体备课计划,主要包括:学期教学内容和主备人的确定。一式四份,一份备课组留存,一份交学校教务处,一份交年级主管领导,一份交包学科备课领导。 2、至少要在教学新内容前一周进行教学案的编写,至少在研讨前两天经年级主管领导审核后将教学案复印给备课组教师。备课组教师认真阅读教学案,并进行删减、补充和完善。以便在集体研讨时有针对性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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